2)第369章 臣为君傀,再传大捷!_大明:我帮老婆做女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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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听话,是能做一个甘愿听从她命令、为她傀儡的人。

  且事实上,法务院院正人选完全由她来任免,其余人无权过问,这就确定了院正只能听她的命令行事。

  之所以这么做,却是与朱媺娖设想的大明法务院初立时的职能有关了···

  王应熊并非清流,又是个官迷。

  因此,他听了朱媺娖的话立即作揖表态,“臣定对监国忠心耿耿,唯监国之命是从!”

  “好,接下来本宫就与春石先生讲一讲法务院的事···”

  朱媺娖和郝光明商议出的法务院,最初只有四个职司,依次为:法务司、律法修订司、最高法院、大明法律提议大会。

  法务司就跟户部户政司、财政部财政司一样,实为该部门的办公室。

  律法修订司则主要负责“大诰(特指明朝宪法)”以外的大明律法的起草、订立、修改、解释等相关事务。

  最高法院则负责裁定大明各省三级法院不能裁定的案件,并定期对各地法院裁定案件进行检查,以取代大理寺。

  至于“大明法律提议大会”,主要是帮朱媺娖收集地方乃至明间各阶层在法律上意见的,以方便修订律法。

  一般情况下,“大明法律提议大会”五年召开一次,由地方法院、官府以及监察部门联合提名各地方、各阶层“议员”,然后交给法务司的人抽选部分来京参加大会。

  朱媺娖、郝光明都知道,后世在这方面都难以做到真正公平公正,在明朝就更不可能做到了。

  可即便其中有种种龌龊,却仍是能起到一部分收集民间意见作用的。

  因为这里面的各地方会具体到各个乡镇,各阶层也是具体到各个细分的行业。

  另外,地方官府、法院、监察部门三方提名都是单独上交的,规定他们不得沟通。

  总之就是最大程度保证一定的公平、公正,令“大明法律提议大会”能起到一定作用。

  此外,这个大会筹办是需要时机的,两人估计第一届起码也得三五年之后才能办起来,那时大明地方官场环境肯定比现在要好一些。

  法务院院正职位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朱媺娖的规定中,“大明法律提议大会”所议好的任何法律相关提议,院正都有一票否决权!

  这样一来,朱媺娖就能通过控制院正人选,来否定那些她不希望出现的法律法规。

  虽然稍微聪明点的人都能看出这套规则中的问题,可那又怎样?

  对于上位者而言,有一个傀儡在前面和臣子掐架,和亲自下场终究是大大不同的——这样至少能保住基本的面子。

  王应熊就是朱媺娖在法务院的傀儡。

  听明白后,王应熊反而大松一口气。

  他原本还担心朱媺娖会交代什么困难任务呢,没想到只是让他当个傀儡。

  当傀儡嘛,他最擅长了。

  最后,朱媺娖又道:“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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