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许下空诺,要他来生再守候她一世。
她并不觉得她的人生走到如今是全然失败的,但若有来生,再为女子,她不希望女子的处境仍然如今时一般。
“我记得我第一次发觉这世道于女子竟是如此不公的时候,不过才十岁。”
“那时祖母骑马带着我,途经郊外水边,遇见一对男女,要将他们才刚刚出生的孩子溺毙。”
那当然是个女婴,她当时当然也还不知道。滴水成冰的天气里,襁褓之中的一张小脸被冬日的寒风刮的红彤彤,哭泣不止。
她记得祖母在水边勒马,什么都不曾过问,只是面色铁青地从马上跃下来,递给那对父母一张银票,而后将那个孩子买了过来。
那对男女千恩万谢,只在意他们得到了什么,浑然不在意他们的失去——于他们而言,或许也根本就不算是失去。
祖母重新上马,将那个孩子塞到了她的怀里,她竟然奇异的安静了下来,仿佛知道在这世间她已经有所依仗。
她不明白祖母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只记得那一日她们后来改道,又一路放马到了雪后路难行的山中古刹。
古刹之中的法师是祖母的多年好友,似乎也已经无比惯熟于这件事,从她怀中接过了那个孩子,转身交给了寺中的其他比丘尼。
连一句交流都不必,那个孩子,从今往后,便会在寺中生活了。
感慈寺是女子清修之所,是不会有男子的,她在那时才知道,原来这个孩子是女孩。
可是刚出生的孩子,祖母连看也不必看,便能知性别。
她有太多的问题想要问祖母,问出口的第一个问题,便是:“方才那对男女是想要杀了这个孩子么?”
她年轻的眼中满是愤怒和不甘,她大声地质问着她的祖母,没有注意到周围的许多比丘尼已经默默地低下了头。
“梁朝律法,不允许杀害他人,祖母为什么不令人将他们捉起来问罪?”
甚至还给他们钱财,令他们如获至宝,对一个无辜孩子的苦难视而不见。犯错的人,不值得嘉奖。
他们是江陵萧氏,是南郡最为尊贵的家族,她们可以定他们的罪,并且是无可辩驳的。
祖母已经不再年轻的眼中遍布着哀伤,愤怒于她而言是不值得的。
“那是他们自己的孩子,阿翾,你也必须知道一句话,叫做法不责众。”
疑惑渐渐地遮盖了她眼中的愤怒,“既然是他们自己的孩子,又为什么要轻易的杀死呢?”
那孩子方才在她怀中睡的很安稳,即便纵马颠簸,走走停停,也没有再醒过来哭闹。
祖母的回答是很简短的,“因为她是一个女孩。”
在贫苦之人的眼中,这就代表了一切。可怜与可恶,往往是分不开的。
但可怜不能作为可恶的借口。
有太多女子生来一条命,从父母看清她身体的样子之后,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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