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章 沈阳城_明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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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大头兵,之前,又在与人斗狠时受了重伤,想走也走不了。

  后世时,虽处于和平年代,但李元庆吃饭的行当,却是比真实的战争更加残酷,稍有不慎,小命搭上都是轻的。一路走来,这样的例子,李元庆身边早已经不知凡几。

  但~~,老话说得好,危险越大,机会却也就会越多。

  后世李元庆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就是不甘于平凡,不甘于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一辈子浑浑噩噩,活不明白,正如当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之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明末是乱世,但同时,却也是华夏历史五千年来最重要的一个节点。

  甚至,没有之一。

  进,可奠定数百年霸王基业,退……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辫子朝的消极影响,哪怕到了后世那个科技文明如此发达的年代,都不能完全清除。

  不过,心中所念虽是甚多,但李元庆却深深明白,无论做什么,饭都要一口一口的吃,路都要一步一步的走,想要有所成,还是得先把握住现在。

  按说,此时李元庆还是伤兵,本不应该上城墙上来守城,但后金大军的逼近,整个沈阳城,早已经是风声鹤唳。

  李元庆的顶头上司、贴队官李凯旋哪里还顾得上这许多,只要是还喘气的,全都拉到了城头上,号称要‘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小胳膊怎的拧得过大腿?

  最底层出身,李元庆对此自然是深有体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是远超常人。

  只是,看看身边这一个个衣不蔽体、瘦弱不堪,小心躲在城墙后避风的大明士兵们,李元庆的心底里已经凉了大半截。

  不过,有失必有得。

  李元庆此时这具身体虽然有伤,但身材高大强壮,充满了力量,武艺不凡,且只有20岁,在这方面,比后世每天‘久经考验’的李元庆,要强出不少。

  这主要是这具身体的前任主人,自幼便是孤儿,从小就好勇斗狠,天大地大,吃饱肚子最大,为了区区一块肉,追过鸡,撵过狗。跟人干架?那简直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也正因为如此,他的身体条件,远超常人。

  这也是李元庆重生这半个多月以来,最重要的收获。

  “都他娘的给爷提起精神来,鞑子冲进来,谁他娘的也跑不了。”

  这时,贴队官、百户李凯旋带着几个家丁,快步走了过来。

  李元庆身边的士兵们,顿时犹如老鼠见了猫一般,忙纷纷在寒风中站起身来,恭敬有加。有几个病恹恹的、看着快要断气的老头子,即便无法站起身来,也赶忙对李凯旋行注目礼。

  李凯旋很满意众人的态度,有些高傲的瞟过四周,他这一亩三分地。

  对他而言,就如李元庆之前对顺子所说,沈阳城城高墙厚,粮草充足,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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