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34章 国法军纪!_明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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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民此言一出,谢尚政这边的把总级以上亲兵军官,登时有三人,迅速的靠拢在谢民身边,互为犄角之势,牢牢将袁督师护卫在身后,凛冽而又兴奋的盯死了李元庆这边。

  这事情实在是太过突然了。

  便是谢尚政也没有想到,谢民这厮,竟然敢在这种关键时节跳出来。

  他在之前根本未曾对谢民有过一丁点儿这方面的授意。

  谢尚政的确是想找机会做掉李元庆!

  否则,别说吃饭不香、睡觉不甜了,就算是与女人同房时,他都害怕有阴影和后遗症,那玩意儿都好使了。

  但,那却必须是在李元庆毫无防备的情形下,并且能得到袁督师强有力的支持,他才敢动手、并获得动手的机会,包括在事后,能将事情迅速抹平,不留下太过明显的后遗症。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

  在华夏几千年的政治意识形态中,英雄、枭雄,简直不知凡几。

  更不要提,随便喝点马尿、便能光着膀子在大街上晃悠、觉得就他最横的纹龙画虎帮了。

  说的再**一点。

  惹事、闹事儿,谁都会!

  特殊的意识形态中,搞出几条人命,也完全都不叫事儿。

  但,这其中最大的区别就在,有人惹出了事情,能有各种手段、各种人脉,把事情平息下去,甚至,能化敌为友,多交个朋友,多收几个小弟。

  可惜的是,真正遇到了这种事情,百分之的人,有九成九,要把自己送进大牢……

  还有极为少数的,就算能把事情抹平,但多半,却是要依靠其背后长辈的各种关系,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确是一时风光了,但后续,却要背上无穷无尽的人情债和麻烦。

  甚至,要成为人生的一个大污点。

  但谢尚政已经就要迈入不惑之年,已经沉浸在大明军队的烂泥汤子里,摸爬滚打了二十好几年,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他的心里,还是有谱的。

  否则,他也到不了今时今日,更不可能被袁督师依为心腹。

  但此时,谢民却是在他谢尚政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贸然跳出来,单独直面李元庆的锋芒……

  谢尚政就算用屁股想,也能知道了啊!

  此时的整个事态,已经完全超脱了他的掌控范围之内,谢民这个狗杂碎,这是想要自立门户啊!

  但这狗杂碎,想自立门户就罢了,却挑在这种时候……

  这狗杂碎真以为,成名已经近十年的李元庆,会是那么好相与的简单之辈?

  他这初生牛犊,真的能跟这如狼似虎的李元庆掰掰手腕子?

  “狗日的!狗日的!狗日的啊……”

  谢尚政在心里简直要将谢民这狗杂碎的祖宗十八代都卷个遍啊!

  可惜,在此时,他根本没有办法说话,更不可能说话,甚至连用眼神与李元庆交流都极难做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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