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1章 少年与龙_大周仙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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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一下,问道:“哪个员外郎,胆子这么大,敢骂郎中大人,他后来丢官了吧?”

  老吏笑了笑,说道:“当时的员外郎,就是现在的侍郎大人……”

  ……

  神都街头,李慕对风韵女子歉意道:“抱歉,可能我刚才还是不够嚣张,没有完成任务。”

  风韵女子摇了摇头,说道:“我在外面听到了,你已经够嚣张的了,没有给陛下丢人,这次没找到机会,还有下次……”

  李慕还是第一次体会到背后有人的感觉。

  难怪神都那些官宦、权贵、豪族子弟,总是喜欢仗势欺人,要多嚣张有多嚣张,如果嚣张不用负责任,那么在心理上,的确能够得到很大的愉悦和满足。

  这些人一出生就拥有了许多人一辈子的无法拥有的东西。

  他们不用辛劳,便能享受锦衣玉食,不用修行,身边自有修行者鞍前马后,就连律法都为他们保驾护航,金钱,权势,物质上的极大丰富,让一些人开始追求心理上的病态满足。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人对百姓过度的特权,才是神都矛盾如此激烈的根源所在。

  如果能解决这一问题,从百姓身上获取的念力,足以让李慕省去数年的苦修。

  回到都衙之后,李慕找来《大周律》,《周律疏议》,以及另一些有关律法的书籍,在阳丘县和北郡时,李慕只管抓人,审案和判罚,是县令和郡尉之事。

  来了神都之后,李慕逐渐意识到,熟读法律条文,是没有坏处的。

  想要推翻以银代罪的律条,他首先要了解此条律法的发展变迁。

  此法是在先帝时期所创,初期之时,只要不是谋逆欺君之罪,即便是杀人放火,都可用金银代罪。

  后来,因为代罪的范围太大,杀人无须偿命,罚缴一部分的金银便可,大周境内,乱象四起,魔宗趁机挑起纷争,外敌也开始异动,百姓的念力,降到数十年来的最低点,朝廷才紧急的缩小代罪范围,将人命重案等,排除在以银代罪的范围之外。

  这样虽然暂时降低了此事的影响,但此法一日不废,一日便是大周顽疾。

  之后,有不少官员,都想推动废除此法,但都以失败告终。

  其中,一位名叫周仲的刑部官员,曾经主张变法,短暂的废除了此法几个月,便被既得利益的旧势力反扑,变法失败。

  这名叫做周仲的官员,主张以法治国,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坚持律法应该一视同仁,废除以银代罪等……

  这种想法,和具有现代法律观的李慕不谋而合。

  只不过,此人的想法虽然超前,但却是和整个统治阶级作对,下场应该不会很好……

  李慕叹了口气,打算查一查这位叫做周仲的官员,后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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