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一种狂潮_魔法元首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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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弗丁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完全抛去了种族的差别,站在了公正的立场上来看待问题。和兽人的关系也不错,不过……老实说当时兽人羽翼已满,想要强行剔除诚为难矣。不如出现这么一个中立人物,调节万方,调度诱导来得好。总而言之,作为一名神圣而公正的圣骑士,他获得了联盟、部落的共同尊重。人类国王要对他执后辈礼,部落方的萨尔大酋长则是要对他行部落方面的最高勇士礼。能在双方都混得这么好,可见老弗丁也的确是很会做人。这需要让李维学习一下——怎么才能够让自己的祖国方面知道自己是个忠诚的人,怎样让美国人知道自己是个友善的国际友人。

  这都是做人的学问,老弗丁头发都白了,无数人用血泪才搞明白的金学问、银学问!

  不过不论如何,老弗丁是个高尚的人、是个纯粹的人,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拉他过来惊人般的没有受到血精灵和暗夜精灵的齐声反对。不过……私底下说说风凉话还是要说的,比方说老弗丁为什么被称之为黑手?还不是因为他现在手里拎着的还是小莫格莱尼家传的灰烬使者】,当初为了对抗巫妖王他就拎着灰烬使者使劲抡,接过完了事也不还给对方,当然……很大原因是莫格莱尼堕落成了死骑,也用不出“灰烬使者”这把剑的最大功效了。

  不论如何,黑手弗丁的“美名”不胫而走,却也只是说说看而已。大家大多以崇敬亦或者干脆不理不睬来面对这位联盟和部落共同的英雄。

  由于都是人类,所以李维和老弗丁有着多少的共同语言。

  趁着漆黑的夜色,李某人带着老弗丁参观地球第一武力值、大款国的首善之区夜景。

  看看圣骑士堕落的速度究竟能有多快呢?

  “这……这里的地精或者矮人科技真是发达,无比发达啊。有些地方甚至超越了银月城的魔法!——”作为在希尔瓦娜斯之后穿越来的人,弗丁也没有掌握地球人类的语言。这位沉着冷静的迟暮老帅哥身上锻炼出来的肌肉可并不迟暮,此刻退去了金闪闪的圣骑士铠甲,随便套了件有点小的t恤衫就往外走。

  老弗丁如同所有穿越众一样,感慨着地球的造物,以及美帝国主义的虚假繁荣、必将灭亡之前的回光返照——话说喊了几百年他究竟啥时候灭亡啊,我们这边望穿秋水啊。

  “遇到了什么都别惊讶,还有不到关键时刻千万、绝对不能使用圣光。”李维用自己并不熟练(主要是和他共通生命的精灵并不熟练)人类的通用语与老弗丁交谈着。他知道他身边必定有美帝亲切的fbi工作人员,不过他也不怕——美帝再牛逼也还没破解艾泽拉斯通用语不是?

  “有一个问题:你们的星球全是人类,难道至今为止还没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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