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9章 最好打交道的人群_重生79之我在美国开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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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特口中的好东西,自然就是中餐了!

  纽约可不是道格拉斯那种小地方,作为全美知名度最高的城市,也是最富裕的城市,纽约是有唐人街的。在道格拉斯吃了两个多星期的焗意面,卡特心里早就快淡出鸟了,现在的他,无比惦记曾经的啤酒火锅...

  火锅店虽然没找到,但川湘菜馆子还是让卡特找到了一家。这会的在美华人,基本没有啥留学生或者新移民,几乎都是民国那会甚至更早来的。唐人街整体上,还是祖籍广东或者福建的人比较多,餐馆大部分也是粤菜馆,而这种口味也更符合鬼佬们的品味。

  就像未来米其林餐厅评选在中国滑铁卢一样,老外的口味和中国人完全不同。或许有人吃了中餐后会高呼“amazing”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中餐,但绝大部分的老外,其实对中餐是无感的,尤其是对川湘菜这种重口辣菜。

  就比如梅丽丝眼下,看着满满一大桌子菜,再看看手里的叉子,脸上的不满愈演愈烈。尤其是在看到对面的老哥以一种极其娴熟地姿势挥舞着筷子,上下翻飞,吃得不亦乐乎时,这种不满就更强了:

  “卡特!!你说的好吃的就是这个?!这个我要怎么吃啊,而且,你不觉得辣吗?”

  “额...是我疏忽了...你换勺子吧。”

  安抚梅丽丝一句后,卡特扭过头,冲着吧台喊道:

  “老板,麻烦上一碗米饭!再拿个勺子,我妹妹不会用筷子。”

  “好嘞,马上来。你这中文说得真地道,跟谁学的啊?”

  胖老板笑嘻嘻地盛来一碗米饭放在桌上,有点好奇地跟卡特搭话道。这年月的中餐馆,老外都少见,基本都是唐人街附近的华人过来消费。更别说他这还是川菜馆,这冷不丁碰到一个跟回家似的老外,一口中文说得不光标准,还特么带点方言的味,这可就稀奇了。就连周围几桌的客人都好奇地带着和善的笑脸,看了过来。

  “嘿嘿,我说我无师自通,你信不?”

  一边帮梅丽丝把菜夹进碗里,卡特一边嘿嘿直笑。作为一个魂穿老外的中国人,这唐人街真的让卡特感觉和回家了似的。

  街道上随处可见的中文招牌,还有这熙熙攘攘的小饭馆,就和以前他家门口那家川菜馆似的。就连小饭馆内弥漫的烟雾,都显得那么亲切。

  “对了,老板,你这有白酒没?不忙的话,咱一块喝两杯?”

  将堆满菜肴的饭碗推到梅丽丝面前,示意对方拿勺子拌一拌直接舀着吃后,卡特忽然......

  第29章最好打交道的人群(第1/3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意识到,自己为啥总感觉少点什么了...

  小时候去那家川菜馆吃饭,多是打包一个鱼香肉丝带回家解馋。读大学后,每次回家再去时,就升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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